一、询价简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相关精神及要求,结合医院实际,为合理设置采购预算,拟对我院2026年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询价。
二、需求内容
1.污水处理站采用A2O+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主要污水来源为医疗污水,出水标准在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排放标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设计最大处理量为300m³/d。
2.负责污水处理站日常生产运营。
3.负责水质检测管理和工艺调整。
4.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5.负责生产系统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的制定及管理。
6.负责污水处理站水样的检测、水质监督检查,项目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确保出站水质合格,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并负责数据及时上报。(注:污水处理站水样的检测时间范围为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7.负责制定水质检测的操作规程及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
8.负责对污水处理站水质化验员的技能培训与考核工作。
9.负责检测设备、仪器、试剂、药品采购。
10.负责化粪池清掏,须保障院内化粪池的通畅,每年至少1次彻底清淤,淤泥须经具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置,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负责设备维修及保养。
12.负责迎接各种检查,凡出现问题,一律由中标人负责。
三、递交资料及要求
1.资质: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按项目需求内容提供报价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PDF文档、WORD文档各一份),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3.应征文件不论是否有效均不予退还。
四、递交方式
1.请有意向企业将产品资料电子版(PDF)发至我院联系人邮箱(771199246@qq.com)或者登陆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nxqry.com/)查看相关资料。
2.U盘及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人民东路219号,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采购办。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需保持一致,均需盖公章。
2.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830-4250985;
3.资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7:30。
五、其他说明
1.本次信息公告征集为我院后期采购项目进行的前期市场调研活动,主要对市场同类产品进行邀约报价及产品信息收集,其收集结果仅作我院参考使用,并不代表其提交的成果100%被正式采购时采用,不对正式采购时起到任何限制和约束作用。
2.本项目成果仅作我院使用需求部门正式采购活动前,我院为编制采购需求及推荐实施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后期我院采购部门将实施内部风险控制等程序后,按照采购相关规定开展正式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技术参数等有倾向性或排他性,可以通过采购正常程序向采购方进行维权救济。
3.如参与本次收集项目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并不影响我院在本项目成果中引用有价值的信息作为后期正式采购时的技术资料。故本项目不发布结论性公告,征集结果仅作为内部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