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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报废资产处置更正公告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5-08-28 08:22:36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处置经审批报废的一批医疗设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置资产概况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

待处置资产统计表


  序号

资产
分类

资产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取得
日期

处置形式

处置理由

1

专用

设备

全身X射线计算机体层螺旋扫描装置(6排CT)

SOMATOM Emition6-slice Configueation

1

2008.9

报废

无法

修理

2

专用

设备

数字化胃肠机

珠海普利德PLD6000

1

2015.1

报废

无法

修理

3

专用

设备

医用诊断X射线系统(DR)

DR-F

1

2009.12

报废

无法

修理



二、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成交。

三、竞价医疗设备底价

公开竞价医疗设备底价为医疗设备评估价格

资产名称

评估价格(元)

全身X射线计算机体层螺旋扫描装置(6CT

29000.00

数字化胃肠机

5500.00

医用诊断X射线系统(DR

7500.00

四、竞标人须具备资质

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具有报废医疗设备再生资源回收处理服务资质【提供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时不需要提供】;

9、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服务内容

1.竞标人对报废放射设备进行回收前需完成去功能化处置并协助竞售人完成环保部门备案等工作。

2竞标人在拆除服务过程中要服从院方管理,切勿野蛮操作,不能影响医院正常业务开展,拆除完成后,竞标人要保证工完场地清,要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服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竞标人自行承担,与医院无关。

3.竞标人服务过程中不得损坏医院设施设备,否则需照价赔偿或修复。

4.竞标人需签署书面承诺书,保证设备不流向二手市场、不进行二次临床使用,处置放射设备报废和运输过程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2下午18: 00前。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人民东路219号(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采购办)。

(三)报名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30-4250985

(四)报名单位须提交资料:

1.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疗器械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等)复印件(需清晰反映单位年检情况

2.《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截图及批复、环评验收报告等复印件;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的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用于报名时审核竞价单位的竞价资格。

、竞价方式

(一)现场踏勘。我组织各竞价单位现场踏勘自愿参与,时间:2025年93下午15:30。各报名单位按照我约定时间,在相关人员的带领下到现场踏勘。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9月4日15:00-15:30,报价时请提交密封书面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盖公章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竞价不接受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采购办。

(四)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疗器械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等)。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竞标人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报价单(详见报价表)。

5、资质要求需提供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

6、从业人员的辐射安全证书、电工证、CT维修培训证书。

7、因标的报废设备中含有报废医疗类电子废物,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发<四川省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环法[2014]140号)等文件规定,有意向参与竞标人须是被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须提供名录截图及批复、环评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8、竞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1、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鲜章),并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每页及外包装密封袋均需加盖公章(鲜章)。

3、竞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竞价处置方式

9月5日15:30,由我组织人员进行评审。

九、中标产生方式

竞标人按照第一条处置资产概况所列项目进行报价,如有三家及以上竞标人采取最高价中标,只有两家竞标人进行二次报价最高价中标(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仅有一家竞标人进行议价。

竞标人中标后按照医院要求时限与我院签订采购合同,逾期未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中标资格。

所有竞标人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要实事求是报价,如发现恶意竞争现象,将取消该竞标人竞价资格,请慎重报价。

如因竞标人主观原因不能如期履约者,视为该竞标人放弃资格,我院根据实际情况按报价顺序递补或重新组织处置。

竞标人须知

(一)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二)竞价完成后,竞得者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如若得者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我院可按报价顺序确认报价次高者为竞得者,或重新组织竞价。

(三)竞依据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放射设备报废去功能化回收处置服务。

(四)成交单位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文明操作,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安全及医疗废物管理法规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及造成的环境污染负全部责任。

(五)竞得者应及时出具《报废医疗设备回收证明》。

(六)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竞价单位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欢迎有条件的公司参与竞价!